|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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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聚电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南安市电力服务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19)闽0583民初11008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偿还福建广聚电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37249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福建广聚电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3170元,由***负担3120元,由福建广聚电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负担5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170元,减半收取1585元,由***负担1560元,由福建广聚电气技术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