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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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