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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鹏鑫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予以准许。

申请人***已缴纳保全费189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9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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