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中准许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迎宾北路77号9幢2单元3楼2号房屋的执行。 案件受理费4226.02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