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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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恒基建材有限公司 中砼建设有限公司 中砼建设有限公司进贤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鄱阳县恒基建材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547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