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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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2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