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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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太原市庄泰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对第三人***、深圳市满溢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润登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润登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汇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洋浦权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洋浦权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房屋租赁分公司、天津俊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天津白金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南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欧乐时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01民初76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未实际履行的债权为准】。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