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莆田市中隆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福建省东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账号:35×××99)的账户存款人民币3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2020元,由申请人莆田市中隆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