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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高要市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肇庆北岭日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肇庆北岭日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49247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1031元,由被告肇庆北岭日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迳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6-9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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