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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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油田支公司 敦煌市沙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油田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68398.5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6元、减半收取948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油田支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