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吉0421民初1286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住***。 原告***与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8日立案。2020年11月30日,原告***以其已与被告***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900.00元(已减半收取),由***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