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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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新疆京渝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阿克苏金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32执保9号 阿克苏金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京渝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阿克苏金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京渝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229055.9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新疆京渝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和田市××道在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房源予以查封。至此,阿克苏金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新32财保7号民事裁定书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