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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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金手指服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川1922行审23号 申请执行人: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 法定代表人:张正,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四川金手指服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石斌,公司执行董事。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0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南人社监处字(2019)第001号行政处理决定。 申请执行人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南人社监处字(2019)第001号行政处理决定,本院不予受理。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梁显荣 审判员伍林 审判员龚姣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范文琪 |
裁判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