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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
原平基建伟龙贸易有限公司
原平市日昇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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