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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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皖赣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定远县顺丰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218元,减半收取609元,由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7-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