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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常州市广博轩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常州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常州市新北区世茂香槟湖苑67-2号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产权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被告常州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三原告共同负担4220元,被告世茂公司负担80元(该款三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80元直接支付给三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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