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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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常州市广博轩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常州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常州市新北区世茂香槟湖苑67-2号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产权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被告常州世茂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三原告共同负担4220元,被告世茂公司负担80元(该款三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80元直接支付给三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