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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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2020)宁0122民初95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宁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67元,上诉人宁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34元,减半收取467元,被上诉人***自愿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