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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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信阳市安驰物流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南驿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原金控(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理赔款7625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152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负担852元,由原告***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