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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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赛欧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市连祥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德州广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德州方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的公积金款项30万元,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为止。 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