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艾特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成都艾特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友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价值5,10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二、对申请人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5,100,000.00元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