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盐城中南世纪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院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不得妨碍、阻止原告***驾驶车辆出入中南世纪城鼎城小区。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元,依法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江苏中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2-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