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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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柏力高供应链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美的集团武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9617元,由原告浦发深圳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