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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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92民初4658号 原告:天津长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大为,经理。 被告: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学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杭州伯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聂亮,董事长。 被告: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聂亮,执行董事。 被告: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海彬,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涂锐,重庆鼎盛佳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尹明善,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涂锐,重庆鼎盛佳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天津长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杭州伯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0日立案。2020年9月28日,原告天津长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169.46元,由原告天津长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陈娟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何品 书记员刘瑞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