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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江市东兴区科信达鳝鱼泥鳅养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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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被执行人保全的财产,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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