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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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大自然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晋江市松海纸业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971执保9416号 申请保全人: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晋江市松海纸业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大自然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杨培辉: 本院受理的申请保全人:广东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晋江市松海纸业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大自然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杨培辉财产保全一案,已依法执行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邓志成、梁家伟 联系电话:0769-8833**** 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西部干道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道滘人民法庭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