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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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保险理赔款89,555.14元、保险费756.2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90,311.36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8日起按年利率16%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84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