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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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坡分社 曲靖市鑫誉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7)云0302民初1997号民事判决(即:一、被告曲靖市鑫誉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廖雪松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自2016年12月28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借款清偿完毕;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本院(2018)云03民终467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23280元及二审案件理费23280元,均由曲靖市鑫誉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廖雪松负担;诉讼保全费302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6-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