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修理合同纠纷
法院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皇姑区华瑞博汽车修理部修车费150859元;

二、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317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658.5元,保全费1320元,均由被告辽宁牧昌国际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1
发布日期 2020-0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