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丹东晟拓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辽0624执1601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黑龙江省林口县奎山乡太平村**,身份证号:2310251961********。 被执行人:丹东晟拓实业有限公司,住***。 本院执行的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丹东晟拓实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被执行人丹东晟拓实业有限公司自动履行,现已执行完毕,申请人已领取案款,本案符合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