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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君豪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1102民初2516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支行,营业场所离石区永宁东路2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00779567085P。

负责人:周×。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山西归全反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

被告:山西君豪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支行诉被告***、***、山西君豪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岚县分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永宁支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6651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乔芝柏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张静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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