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焦作市爱心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信邦轮椅有限公司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12825.96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405元,由被告***负担2187元,由原告***负担2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