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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市诚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赔偿98302.44元给原告***。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312元由原告***负担3444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担8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9-29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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