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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泰开电缆有限公司
江苏德润斯特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991民初38号

原告:山东泰开电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卢俊良,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德洪,公司员工。

被告:江苏德润斯特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戴红兵,董事长。

原告山东泰开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德润斯特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受理。原告山东泰开电缆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山东泰开电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7
发布日期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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