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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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程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艾默生电气(珠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阿尔电气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专利权权属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涉案专利名称为“热熔断器冲压装置”,专利号为ZL201020142264.8的实用新型专利归原告艾默生电气(珠海)有限公司所有; 二、被告深圳市艾阿尔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艾默生电气(珠海)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三、驳回原告艾默生电气(珠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800元,鉴定费人民币20万元,鉴定人员出庭费用人民币2,400元,由被告深圳市艾阿尔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