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兴隆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的起诉。

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424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4
发布日期 2020-1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