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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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02民特147号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姜凯华,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福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建文,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容不公开。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