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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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世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红河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12月22日签订的《协议》及2017年12月2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位于河口县的以下房屋:22层2202室(房产证号:20××**),24层2405室(房产证号::20××**,26层2602室(房产证号:2:20××**并为原告***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为此产生的税费由原告***承担。 三、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位于河口县房屋的折价赔偿款491777.52元,并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付清上述赔偿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房屋价款1,443,459.48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返还上述第二条判项的房屋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520元,由原告***承担1,743元,由被告***、***承担21,77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7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