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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森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
杭州森禾种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9551.5元(已预交479103元),由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负担。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城东支行负担可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申请退费。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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