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织金盛泰建材综合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贵州织金盛泰建材综合有限责任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贵州省织金公路管理段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