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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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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18)冀0184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

二、撤销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86-4号执行裁定书。

一审案件受理费64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4300元,均由原审第三人石家庄市长安区富华包装材料厂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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