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 贵州筑农科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