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甘肃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恒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 法院 |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甘肃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已减半收取50元,予以免交。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