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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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新余如铃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执行人新余市鸿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旧剪板机一台、电动剪板机8×2500一台、折弯机WC67Y-160∕320一台、双盘摩擦压力机J53-160一台、固定台式压力机J21-80一台、压力机2000KN一台、摇臂钻床Z3040×10一台、卷板机W11-25×2500一台、龙门数控切割机JRD5000-1一台、龙门数控切割机CNC-300一台、龙门数控切割机一台、单梁行车(5吨)二台、单梁行车(3吨)二台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范雪根(身份证号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8-8-2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