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070800010110333817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2467.8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8-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0708000101103338177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2467.8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8-12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