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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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陈粮油有限公司 四川省防伪技术推广中心 福州富升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福州市顺添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 安县陈氏植物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1民初655号民事判决; 驳回四川大陈粮油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48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均由四川大陈粮油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9-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