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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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玖程荟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伊宁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新疆玖程荟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保全价值以79,422.56元为限),期限为2年; 二、申请人昌吉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案件申请费814元,由申请人昌吉市联强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