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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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远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晨晖模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江西远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晨晖模型有限公司制作费168000元及利息(以16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2月1日计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晨晖模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336元,公告费390元,由被告江西远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223元,原告深圳市晨晖模型有限公司负担50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