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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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典制品电路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典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溪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金典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账号443066137018010184194人民币91608.69元的存款; 二、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金典精密电路有限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溪支行账号00×××39人民币91608.69元的存款; 三、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金典制品电路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沙井支行账号79×××17人民币91608.69元的存款。 以上冻结金额之总和以91608.69元为限。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7-01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