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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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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8)豫民终604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01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366800元,由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负担73360元,由登封市众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2934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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