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沧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2020)云0902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 二、临沧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工程劳务款782792.29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4864元,由临沧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621元,***负担162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864元,由临沧汇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8621元,***负担1624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